質檢總局組織建筑防水卷材生產企業現場檢查37家企業存在嚴重問題
2017-05-08 15:59 已被瀏覽 2983 次
為加強建筑防水卷材產品質量監督,進一步深化建筑防水卷材產品質量提升工作,依據《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年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專項監督檢查行動的通知》(質檢辦監函〔2016〕891號),2016年7月至10月,質檢總局組織中國建筑防水行業協會會同山東、遼寧、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湖北等8個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獲證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并對2015年專項監督檢查行動中發現的不合格企業進行了復查。
2016年7月至10月,共組織對山東、遼寧、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湖北等8個省的61家建筑防水卷材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中37家企業存在嚴重問題,不符合《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規定。
2016年現場檢查中發現企業主要存在原材料和成品檢測項目不全、記錄不完整,企業實驗室配備的檢測試驗儀器不全、關鍵工序識別、控制、執行、記錄不符合,產品標識、標記、合格證標識不完整或缺失,生產、檢驗等作業文件缺失或不完整,檢測試驗儀器未按計劃計量校準和管理不到位,企業生產設備配備不齊全或不滿足要求等問題。產品監督檢驗中主要不合格項目為低溫柔性、熱老化后低溫柔性、浸水后質量增加、接縫剝離強度等。
在專項監督檢查中對58家企業的59批次產品進行的監督檢驗,其中合格產品53個批次,不合格產品6個批次。
2016年,對山東、四川、河南、北京、江蘇、浙江、遼寧、河北8個省市在2015年檢查中發現的23家不合格企業進行了復查,其中14家企業完成整改,7家企業處于停產狀態,2家企業未完成整改。對其中16家企業16個批次產品進行了抽樣,合格樣品14個批次,不合格2個批次。
對2015年不合格企業復查中,石家莊市蘭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和盤錦豐順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業未完成整改。其中,石家莊市蘭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樣均不合格,對2015年開具的10個不符合項,僅完成4項整改,且在2016年復查中現場檢查和樣品抽樣仍均不合格。盤錦豐順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產品檢測不合格,2016年抽檢同類產品仍不合格。
對于連續2年監督檢查中不合格企業,質檢總局建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辦理撤銷生產許可證手續。對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獲證企業,由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并復查,復查不合格的,依法辦理撤銷生產許可證手續。
質檢總局要求,不合格企業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將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有關情況及時報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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